包養新聞 – 富商包養開300萬支票 10年後嫌年老色衰不認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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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姓富商10多年前為了將林姓美魔女追到手,大手筆開出300萬元支票包養,沒想到10多年後陳男嫌棄年屆7旬的她年老色衰,非但不認這筆帳,還將她肋骨打斷手打成殘,新竹地院昨天判無情的陳男仍須負起責任,判賠40萬元

林女指控,年輕時她風姿綽約,身邊總有許多追求者,步入中年後,她仍風韻猶存,大她5歲、熱烈追求的陳姓富商為了展現誠意,於95年11月間承諾為與她發展性關係,決心將她追到手,大手筆一次簽下1張300萬元支票給她,說是作為她今後的生活費,要她不需擔心以後的日常開銷,從此安心做他的性伴侶,然而事後她向銀行提示,支票卻未獲付款,但她也因為對陳男有了感情,因此一直沒有把這件事情放在心裡。

二人交往10多年後,日前陳男又變心,找其他女人做他的紅粉知己,直到去年6月間,看破一切的林女遂開口向陳男要求,應對那張300萬元的支票負責,陳男竟認為她年老色衰,不願意理會,把她一腳踢開,頓時翻臉持木角棍棒瘋狂毆打她,把她肋骨打斷、手臂打殘,迄今仍需復健治療,且醫生發現她左手臂上臂肌肉萎縮情形日愈嚴重,不可能完全痊癒,左手失去功能而終生成殘,為此她身心受創嚴重,決心向新竹地院訴請賠償300萬元與28萬元醫療費用支出。

陳男則說,林女請求給付票款部分,依票據法規定,已達1年消滅時效;至於林女聲稱遭毆打致傷一事,與他無關。

然而有證人作證說,林女於事發後跟他說遭陳男打傷,而陳男也曾打2次電話給他,承認毆打林女,並要求他幫忙喬林女受傷之事,因此法官認為林女遭陳男打傷,確有此事。

法官認為,陳男僅因遭催討票款及感情糾紛,不思平和解決,竟以鈍器攻擊林女,且發生時林女已年屆7旬,生活無法自理,仍需繼續復健,對其心靈打擊非輕且勢將持續煎熬,其精神上自受有相當程度痛苦,最後判賠40萬元。

新聞分析:

300萬的支票包十年,這比生意真的挺划算的,在最有說話權的時候,

沒拿到支票也不為自己爭取,而且對方都說是包養費了,該是你的就該拿,

男人大多時候為了上床,什麼鬼話都說的出來,女人千萬要為自己打算清楚啊!!

當然這男人事後反悔還打人,這點絕對是不可取的行為,

男人只要口袋有點閒錢,褲頭就鬆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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